喜乐人生10章  传扬福音的原则

刘永川弟兄   11-23-2005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传扬福音的原则,就如『约翰福音』四章中所提到的事例一样:撒码利亚妇人在正午,在没有人会碰到她、她也不会碰到人的时候出来打水,解她的干渴。她把自己隐藏起来,她在不希望人遇见她的情况下去求水。结果,她遇见了主。当她听见了主对她所讲的话后,她『就留下她的水罐子,往城里去,对众人说』(约四:28)。她把自己的打水器具丢下了,不隐藏自己了,到城里去了,在众人面前作见证,传福音。撒码利亚妇人所作的,也就是我们所要作的。在没有得救之前,我们也是一群干渴而又善于隐藏的人,但当我们听见、并信入福音之后,我们也是无所畏惧的、毫无害羞的,可到许多的地方,在很多的人面前传扬福音。

『约翰福音』四章:42告诉了我们传扬福音的另一个原则,『现在我们信,不再是因你的话;因为我们亲自听见了,知道这位真是世人的救主。』这就告诉我们传扬福音的目的,不是像父母养育孩子,老师收学生那样,为了得自己的荣耀。我们是为了荣耀我们的主、我们的神,并也希望听见我们福音的人也能讲,他们的信,不是因为我们的话,我们的话不过是一个引子,使他们能亲自听见,并与主有生命的连结,这样,他们便荣耀了我们在诸天之上的父。

也许我们会认为,在传福音、读经和追求三个功能中,传福音是一年级,读经是二年级,追求是三年级。但读了这些经节后,我们看见传福音不只是一年级,它也该是三年级。因为基督徒生命的成长,有好几个阶段。第一阶段:我们得救了,生活觉得很喜乐;第二阶段:因为主,我们觉得人生更有意义了。再往前走,我们与主有更深的联结,我们活出的不再是自己,而是主耶稣。生命成长到这个阶段,他自然的表显就是传扬福音。这时我们就不再像撒马利亚妇人一样,把自己隐藏在一个小天地里面,不敢见人,而是时时将主彰显出来,我们的生活成了福音的实际,我们所见证的,就成了福音的传扬。

所以要广传福音,使所有与我们接触的人,能看见福音,感受福音,最终也接受福音。对得救、信主的人来讲,对圣经、对主要有更多、更深的认识和追求。生命再成长,就不仅要认识圣经的事实,更要认识真理,这时就追求。但追求也并不是生命的最高阶段,经过一段时间后,追求的弟兄姊妹要来与大家一起传福音。就像『约翰福音』十章所讲的,主进入羊圈就叫我们有了得着,然后又带领我们出了羊圈,进入更广阔的草场,得更丰盛的生命。

『马可福音』说『你们往天下去,向一切受造之物传扬福音。』因为有许多人生活在黑暗中,需要得着福音。所以传福音应该是我们基督徒的使命,是教会生活的中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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